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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 ofDesign for Water Spray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Gb50129 -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日期: 1995 年1月14日施行日期: 1995 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 2390 号文的要求, 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29-95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1995 年9月1 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 年1月 14日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设计基本参数和喷头布置 3·1设计基本多数 3·2喷头布置 4系统组件 5给水 6操作与控制 7水力计算 7·1系统的设计量 7·2管道水力计算 7·3管道减压措施附录 A规范用词说明附录 B安全净距的修正 1总则 为了合理地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运输工具或移动式水喷雾灭火装置的设计。 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火灾、闪点高于 60℃的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并可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以及水雾对保护对象造成严重破坏的火灾。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术语 水喷雾灭火系统 Water spray extinguishing system 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向保护对象喷射水雾灭火或防护冷却的灭火系统。 传动管 Transfer pipe 利用闭式喷头探测火灾,并利用气压或水压的变化传输信号的管道。 响应时间 Respnose time 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 水雾喷头 Spray nozzle 在一定水压下,利用离心或撞击原理将水分解成细小水滴的喷头。 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Effective range of spray nozzle 水雾喷头水平喷射时,水雾达到的最高点与喷口之间的距离。 水雾锥 water spray cone 在水雾喷头有效射程内水雾形成的圆锥体。 雨淋阀组 Deluge valves unit 由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以及配套的通用阀门组成的阀组。 符号表 3 设计基本参数和喷头布置 设计基本参数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根据防护目的和保护对象确定。 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表 。2 的规定: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 0. 35MPa ;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 0. 2MPa 。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大于 45s ;当用于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防护冷却时,不应大于 60s ; 用于其他设施防护冷却时,不应大于 300s 。 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 其保护面积应按其外表面面积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保护对象外形不规则时,应按包容保护对象的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按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外表面面积确定外,尚应包括油枕、冷却器的外表面面积和集油坑的投影面积; 分层敷设的电缆的保护面积应按整体包容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灌装间、装卸台、泵房、压缩机房等的保护面积应按使用面积确定。 输送机皮带的保护面积应按上行皮带的上表面面积确定。 开口容器的保护面积应按液面面积确定。 喷头布置 保护对象的水喷雾喷头数量应根据设计喷雾强度、保护面积和水雾喷头特性按本规范式 和式 计算确定。其布置应使水雾直接喷射和覆盖保护对象,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水雾喷头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