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doc

格式:doc   大小:40KB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doc

上传人:kunpengchaoyue 2021/8/6 文件大小:4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日期:
2003-12-10
?(1996年 10月 25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1997年 4 月 3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1997 年 5 月 26 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63 号公告施行)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 (含桥梁、隧道 )和排水设施 (含城市防 洪、污水处理 )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 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保护的管理, 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市政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政设施的统一
管理和组织实施本条例
???各区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区域内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由其管理的市政设施。 公安、规划、环保、环卫等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协同市政管理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市政设施的建设、 养护维修。
第六条 ???市政设施可以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项目、标准和期限,依照国家规定 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
???有偿使用的收入,应当用于市政设施的建设、运行、养护维修或偿还贷款、集资款。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政 设施发展规划。
市市政管理部门根据市政设施发展规划, 制定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 报市人民政府批 准后实施。
第八条 ???市政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旧城区改建、新区建设和住宅小区的综合开发建 设计划,配套进行。
第九条???城市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移动、改建市政设施的,必须经市政管理部门 批准,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所需的费用
???城市其他建设工程毗连市政设施的,应当按规定留出安全间距。施工时,必须采取
防护措施。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市政设施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按法律法规有 关规定执行。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原有的管线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确 需迁移管线的,按管线原规模、原标准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因迁移导致增 加管线长度的, 由建设单位给予补助; 权属单位自行扩大或者提高所迁移管线的规模或 标准的,由其承担增加的费用。
第十一条 ???市政设施的勘察、设计、 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其中, 大型市政设施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城市道路的设计,应当按有关规定安排绿化用地,设置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城市道路、排水防洪管渠、污水管道等市政设施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单位承担, 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后,报市政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的设计图纸 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单位专用的道路、铁路、桥梁、隧道、排水管渠等设施,需要与城市道路 平(立)交或将下水道接入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与市政管理部门签订有关设计和施工 协议。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及所依附的管(杆)线的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
原则。
???市政管理部门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的计划,应当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 起 15日内通知有关管线单位。 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60 日内,将敷设有关管 线的计划报送市政管理部门,并在市政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实施。
???地下管线的敷设,有压力管道应避让自流管道、可弯管道应避让不可弯管道。
第十四条 ???市政设施竣工后,经城市规划、市政等有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 使用。
市政设施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 1 年。
第三章 ???养护与维修
第十五条 ??? 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市政设施的巡视检查制度,督促养护维修单位履行 职责,保障市政设施的完好。
???养护维修单位应当按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养护、维修计划,并依据国家有关 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对市政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普查,发现城市道路损 坏和排水设施堵塞、渗漏的,应当立即组织排除险情,予以修复。
???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交通护栏、检查井盖和渠箱盖板丢失、损坏,影响车 辆通行和行人安全的,产权或养护维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接报后 36 小时内,予以补缺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