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根据建建发[2008]65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和《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 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及《舟山市普陀区建设系统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实施意见》普建(2008) 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 作的实际情况,全年对公司所属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现将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普建(2008) 59号文件精神,及时编制了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传达活动精神,落实责任人员。
2、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能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行业标准 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3、 依托民工学校平台,对生产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落实“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
4、 制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 小组,配备相关物资、设备及维护、后勤保障工作,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5、 严格按公司制度对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审批,并进 行交底;对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深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6、 对公司所属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 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安全运行;进入施工场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安装
(拆除)时,派专人现场监督,安装人员持证上岗。安装结束后,会同安装,施工、 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派专人进行维修保养。
7、 公司对各在建工程进行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 现的安全隐患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查出的隐患能及时消除,不留死角。 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形式化。
8、 公司所属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每周对本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周检,对检
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进行登记汇总。各项目部专 职安全员对本项目进行每天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按“三 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在安全日记及隐患排查汇总表中进行记录、登记,确保工程 每天的安全生产。 ; -
9、 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了安 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