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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xxj16588 2016/6/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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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项量化细则(试行稿) 依据鲁人社发[2012]46 号文和 2012 年度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针对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 1 、学历、学位 36分后续本科(满三年)计 28 分,全日制本科计 30 分,在职硕士计 31 分,硕士研究生计 33分,博士 36分。 2 、教龄 30分以实际在岗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统计,每满 1年计 1分。 3 、年度考核 10分年度考核成绩合格者,计 1分;优秀者,计 2分;晋升高级职务统计年限为近 5年,晋升中级职务统计年限为近 4年。 4 、论文专著 30分(1)学术论文分为八类,基本分值分配办法如下: 类别 1级2级3级4级5级 6级 7级8级分值 3025201510852 说明: ①上述八级论文参照《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0 年修订)》。②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须能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查寻。③文学性、学术性译文按论文相应级别的 1/2 计分。④独立作者按相应期刊级别计分;合作完成的前三位按相应期刊级别分乘以 , , 。可累加,至多计三项。(2)专著一篇计 10分。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的编著前三位分别计 1、 、 分;校本教材前三位分别计 、 、 分;晋升正高人员须为著或译著;晋升副高级职务者,必须为第一编著、著或译著;晋升讲师者,只要参编教材,可计 分(不重复计分)。(3 )每人共限交三件论文论著参与学术检索。但晋升正高人员须有三篇论文,皆为首位或独立作者;晋升副高人员须有二篇论文,其中一篇为首位或独立作者;晋升中级人员须有一篇论文为首位或独立作者。 5 、综合奖励、教学奖励、教科研项目奖励及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20分(1) 综合奖励: 荣誉称号按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一项计分, 不重复计算。计分标准: 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级院级得分 54321 说明: ①综合奖励是指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或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奖励。②院级是指:学院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节期间表彰)。(2) 教学奖励: 院级计 分,县级 1分,市级 2分,省级 3分,国家级5 分, 计一项最高分;计分原则:一等奖按对应级别分计,二等奖按对应级别分乘以 2/3 计,三等奖按对应级别分乘以 1/2 计,优秀奖按对应级别分乘以 1/3 计。教学奖励计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凭,凡二人以上共同取得的获奖,依据获奖证书的人员排序第 1 名至第 5 名,其获奖得分为其项目得分的 、 、 、 、 。教学奖励涉及项目:骨干教师、十佳青年教师、教学能手、优质课、技术能手、辅导奖等。(3 )科研或教研项目奖励、国家发明专利市级、省级、国家级科研成果按排名顺序前 5位计分, 分值可累加; 专利按排名顺序前 3人分别计 6、4、2分,分值可累加。计分表见附件一。说明: ①科研、教研项目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科研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科技部软科学项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