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滨州市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的规范化、法 制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 划区内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各县区参照执行。
第三条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应按 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 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在滨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专门性建设项目规 划设计应符合已颁布的其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 尚未制定 的按
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由滨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 地标准》,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 体系,共分大类、中类、小类。
第七条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 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 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八条 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的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 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九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 则。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段内进行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 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 定表《各建设用地适建项目范围表》的规 定执行。
表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项目范围表
序
号
用地类别
建设项目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商业
用地
工业用地
仓库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化用地
氐层独立式住宅
▲
O
O
多层住宅、其它低层住宅
▲
▲
P
▲
O
奇层住宅
▲
□
O
▲
1•身宿舍
O
▲
O
O
O
▲
▲
▲
中小学、托幼
▲
▲
▲
O
P
小区商业服务设施
▲
▲
▲
O
▲
▲
O
小区行政管理设施
(居委会、派出所等)
▲
▲
▲
O
▲
小区体育设施
▲
▲
▲
□
O
▲
小区文化设施(活动站、文化 窘)
▲
▲
▲
O
O
▲
小区市政公用设施
▲
▲
▲
O
O
O
▲
O
O
O
O
小区日用品修理、加工场
J
O
▲
O
O
小区农贸市场
J
▲
▲
O
▲
J、商品市场
O
□
▲
▲
小区医疗、卫生设施
J
▲
▲
▲
▲
小区以上级(居住区级、市级)
'亍政管理设施
O
□
▲
▲
小区以上级(同上)商业、服 茨设施
O
□
▲
▲
小区以上级(同上)文化设施
P
J
▲
O
▲
小区以上级(同上)娱乐设施
▲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