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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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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ppt

上传人:endfrs 2016/6/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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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七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第一部分本章知识点的简单回顾?本章主要讲述出口合同履行的各个主要环节以及每个环节应该注意的问题。?出口合同的履行一般要经过: 准备货物、落实信用证、安排装运和制单结汇等环节,即货、证、运、款四个基本环节构成出口合同履行的必要程序。而进口合同的履行一般要经过: 信用证的开立和修改、审单和付款、进口货物检验、进口索赔等主要环节。?第二部分案例分析讨论?案例 1 卖方多次发货引起的争议案?【案情介绍】? 1999 年4 月,香港某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公司)与某市电子集团公司( 简称电子公司) 签订了集成电路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电子公司向香港公司购买 10 万块集成电路板,每块价格 20 港元 CIF 某市港口, 共计 200 万港元, D/P 方式结算, 1999 年8月交货。? 1999 年5 月,电子公司拟减少购买 5 万块电路板,遂与香港公司在某市全权代理人协商,后双方协定将合同的数量修改为 6万块,并 1 第七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签订了修改合同。但由于香港公司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香港公司, 1999 年9 月,香港公司仍按原合同的数量将货发给电子公司,并通过 D/P 方式向电子公司收取货款。?电子公司未向银行付款赎单,而凭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物全部提回并全部卖出,且未将货款支付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多次催要,都遭到电子公司拒绝,理由是香港公司违反合同多发货。后经协商双方于 2002 年2 月达成协议。协议规定:电子公司 2002 年3 月底前将全部货款支付给香港公司,如不按期付款,电子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后因电子公司资金困难,拖延至 2004 年3月才一次付清。?香港公司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又向电子公司提出赔偿利息损失 40 万港元的要求(从 2002 年4 月至 2004 年3 月底共两年时间,按利息 10% 计算, 200 万× 10% ×2﹦ 40 万港元)。电子公司不同意赔偿利息损失,理由是延期付款是由香港公司违约多发货造成的,损失应由香港公司自行承担,同时香港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赔偿电子公司损失 20 万港元。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后双方均聘请中国律师准备提起诉讼,双方律师仔细研究案情后,采取非诉讼调解 2 第七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方式,通过多次调解,终使双方认识到各自均负有责任,于是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达成和解,由电子公司一次性补偿香港公司 25 万元港元损失,此纠纷得以解决。?【问题】?一、用自己的语言讲述案例。?答: 1999 年4月,香港某公司与某市电子公司签订了一份进出口合同, 合同约定香港公司向电子公司出口 10 万块集成电路板, 1999 年8 月交货。后来,电子公司与香港公司在某市的全权代理人达成修改协议, 合同数量减至 6 万块,但该代理人没有将合同修改的情况及时通知香港公司。 1999 年9月,香港公司仍按原合同的数量将货发给电子公司, 并向电子公司收取货款。而电子公司凭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物全部提走并全部卖出,并以香港公司多发货为由拒绝付款。后协商双方,电子公司 2002 年3 月底前将全部货款支付给香港公司,后因电子公司资金困难,直至 2004 年3 月才一次付清。双方围绕电子公司是否应赔偿香港公司的利息损失发生争执,最后经双方律师调节,以电子公司一次性补偿香港公司 25 万元港元损失而结案。 3 第七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二、香港公司多发货,电子公司应该怎样处理? ?答:对于香港公司多发的货物,电子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接受多发的货物,按合同价格付款; ?(二)拒收多发的货物,并要求香港公司由于多发货物而造成买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暂时拒收多发货物,当香港公司找不到合适买家时低价购进多发货物。?三、电子公司用副本提单将货物提出并销售的行为支持了原合同还是修改合同? ?答:电子公司用副本提单将货物提出并销售,这实际上是承认双方订立的 10 万块的合同而否定另外修改合同的数量的协议。在此情况下, 电子公司必须付款给香港公司。?四、电子公司是否有权对香港公司延迟交货索赔? ?答:有权利索赔。香港公司与电子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期为 1999 年8月,而香港公司在 1999 年9月才交货,香港公司违约,对此, 4 第七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电子公司可要求赔偿。?五、电子公司是否应赔偿香港公司的利息损失? ?答:应该赔偿。电子公司将多发货物提出并全部销售,说明电子公司否定了修改合同数量的协议而执行了合同,既然按原合同执行,那么电子公司就应及时付款赎单,但电子公司并未付款,从而违背了合同中的付款规定,这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74 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付的赔偿额, 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