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叉口展宽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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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时,出口车道数只可比上游进口道的直行车道数少一条;;(强制)
2. 出口道为干路,相邻进口道有右转专用车道时,出口道必须设置展宽段;(强制)
3. 出口道设有公交停靠站时,按港湾停靠站要求设置展宽段;在设置展宽的出口道上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利用展宽段的延伸段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4. 出口道的总长度由出口道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组成。出口道展宽段长度由缘石转弯曲线的端点向下游方向计算,不设公交停靠站时,长度为60~80m;设置停靠站时,再加上公交停靠站所需长度,并须满足视距三角形的要求。 条件受限制时,不应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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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机非混行道路或机动车专用道路,可沿人行道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见图(-1)所示;
-1 沿人行道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
⑵ 机非混行道路,利用人行道多余宽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见图(-2)所示;
-2 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
⑶ 沿机非分隔带设置公交停靠站,在分隔带宽度≥4m时,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方法见图(-3)所示;在分隔带宽度<4m而人行道有多余宽度时,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方法见图(-4)所示;
-3 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形式一
-4 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形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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