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备受关注的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刚刚出炉,我省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江西连续第12次上调养老金。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
企业 缴费年限≤15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缴费年限>15年,每满一年增加3元
机关事业单位 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高龄倾斜
70周岁≤年龄<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龄≥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方案解读】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 今年1月起同步调整养老金
9月20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将有28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上涨
“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江西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倾斜调整
据介绍,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延续了历年企业调整基本养老金做法,体现“长缴多得”。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这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也是目前全国多数省份通行的做法,与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办法基本相衔接。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另外,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今年开始改为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更好地体现了公平性。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