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事
故
案
例
汇
编
赛尔能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序 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徐矿司党办〔2016〕3号 关于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从现在起至3月底深入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活动,现将集团公司2016年1月-2日重伤、死亡事故进行整理汇编,警示职工关爱生命、遵章作业,坚决刹住事故车。以便基层各单位进行事故案例教育,供广大职工学习。
案例1:关于百贯沟公司“1·11”钢丝绳伤人事故
案例2:三河尖矿“1·19”车辆伤人事故
案例3:张双楼煤矿“1·21”运输事故
案例4:关于新安煤业“1·28”移变歪倒伤人事故
案例5:关于郭家河煤业1306面掉水事故调查及处理的决定
案例6:关于百贯沟公司“1·14”全矿停电事故
处理的决定
案例一:百贯沟公司“1·11”钢丝绳伤人事故
2016年1月11日夜班,百贯沟公司在1503工作面回撤支架时,发生一起钢丝绳弹人事故,造成一名职工重伤。
一、事故经过
2016年1月11日夜班,综采工区在1503工作面回撤支架,1时17分左右拉44号支架时,,此时班长唐绪雷安排支护工蔡争取到掩护支架下拿侧护板销子,当蔡某进入绳道时,挂在靠煤帮掩护支架底座上用17t马镫连接的定向滑轮挂钩受力后劈开,定向滑轮上的钢丝绳弹出,弹在蔡某小腿上,造成其右胫腓股粉碎性骨折、左胫腓骨下段骨折、左肩关节脱位。
二、原因分析
,定向滑轮劈开,钢丝绳弹出伤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长唐某在拉架时未严格落实措施中“严禁人员进入绳道内”之规定,违章安排蔡某进入绳道拿侧护板销子,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领导干部把关不严,职工互监互保、安全联保现场未得到落实,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集团公司文件贯彻落实不到位,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细、不实,是造成事故又一个原因。
三、处理决定
该起事故发生在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刚刚召开不久、机运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充分暴露了该公司对集团公司会议精神贯彻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职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问题。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徐矿司〔2015〕11号)第六条之规定,对相关人员处理如下:
1.百贯沟煤业副总经理杜昌要,分管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00 元。
2.驻百贯沟煤业安全监察副处长赵建华,分管矿井安全监察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察不到位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00 元。
3.百贯沟煤业总经理朱玲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3000 元。
4.百贯沟煤业董事长、党委书记贾敬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3000 元。
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由百贯沟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案例二:关于三河尖矿“1·19”车辆伤人事故
2016年1月19日早班,三河尖矿西一轨道下山发生一起车辆掉道侧翻伤人事故,造成一名职工重伤。
一、自然情况
西一轨道下山斜巷长350m,巷道倾角24°,使用JY-5型绞车运输,绳径Φ,上滑板变坡点至7128轨道巷甩道160m,规定每勾挂3车,特种车辆每钩1车,由准备二区负责管理使用。
二、事故经过
1月18日矿生产会安排,19日早班由负责该斜巷管理的准备二区为采煤一区松料。19日早班班前会,采煤一区区长王某安排4名职工将-835车场的材料车松至7128轨道巷。约12时30分,采煤一区挂钩工苏某将上车场分别装有35块金属网、35棵单体、35棵单体的3辆材料车连接后,发出运行信号,采煤一区司机黄某负责开绞车。车辆运行至7128轨联巷甩道口处掉道侧翻,挤伤甩道处把钩工董某,导致其右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三、事故原因
1.伤者董某未在信号硐室内,快速下行的车辆掉道侧翻将董某挤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上车场挂钩工苏某,违反该斜巷运输特种车辆只允许挂1车的规定超挂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矿领导对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明确该轨道斜巷及绞车由准备二区管理、使用,但采煤一区现场人员擅自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处理决定
2015年8月20日,由于该矿对西一轨道下山斜巷运输管理不到位,因绞车钢丝绳断丝超限发生断绳放大滑事故,同类事故在同一地点再次发生,暴露了该矿未能从根本上吸取事故教训,相关矿领导工作不实、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根据《集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