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万利师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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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途径在中国境内公开招商。
(六)甲方负责因项目活动推广的费用,乙方有关项目需要异地项目考察所产生的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如:差旅、住宿等费用。甲方对于项目广告的总投资约为陆万元(仅是招商中心内部印刷物料、手机短信、海报派发和报纸广告费用,不包括活动费用、户外牌及喷绘费用),有关广告的费用由乙方提出预算方案,甲方可以实际的需要适当的变更并支付费用。
(七)甲方若以乙方为代理名义所作的任何形式之宣传,均需事前通知乙方,并争得乙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原有的商标设计,并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规范。
(八)在招商过程中,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一年或以上合同。
(九)若甲方在整体转让本项目的情况下,需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甲方需根据合同的约定,结清乙方实际已经做完的部份酬金和策划费。
(十)依本合同约定诚实履行合同义务并按时如数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费。
(十一)甲方于每月的2日前与乙方核对上一月份的招商进度数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十二)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办理取得《首次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照。
(十三)甲方应提供招商办公室及主要的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
(十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间满足生活的套间,以供乙方现场负责人使用。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乙方享有本项目的招商独家代理权。
(二)乙方签订合同以前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乙方合法主体资格及合法经营范围的资料和文件。
(三)乙方的工作成果交付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署租赁合同或合作经营合同,并收到客户交纳的首期租金及押金后,即告完成。
(四)对甲方提供的企业及项目资料、项目招商中的各方面情况承担保密责任,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对外披露。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招商代理权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
(五)依本合同约定诚实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招商工作。
(六)依本合同约定诚实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招商工作,如因甲方工程延误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或完成招商工作,
委托合同的期限可以协商给予延长。
(七)根据不同工作阶段的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调整项目组成员,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乙方应在招商过程中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九)乙方进行招商时,须以甲方确认的价格和优惠政策进行招商。
(十)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例会工作,并及时参加,事后对于例会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十一)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在办理与客户交铺过程中所需要的工作。
(十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合同期内的广告设计工作,但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十三)乙方在甲方支付定金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建完毕招商团队并派驻人员进场。
(十四)招商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提成等由乙方负责支付。招商人期间,如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损害,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五)招商项目组分为总部决策机构及现场执行机构两部分组成,成员大约为6-8人,现场招商由总部指定的现场招商经理负责。
(十六)乙方工作人员以甲方的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在每个月的5日前进行统计,作废的合同统一销毁,乙方应对签订的合同严格管理,乙方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债务纠纷(如:乙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