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财团字[2014]10号
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的
通知
各学院(所)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优秀大学生培养工作,丰富优秀大学生培养模式和成长路径,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校团委将积极响应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团市委联合实施的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实施好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等工作。现就做好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工作有关事宜,提出以下实施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选苗育苗工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任务,是建设高素质青年党政领导干部的“源头”工程。根据全国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上海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以选拔为前提,关键在培养;按照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条件,精心选苗,热心育苗;建立滚动培养机制,把选苗育苗作为干部培养的日常性工作,长年坚持,不屑努力,选好苗子,培养成材。各学院党委、团委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确保这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选拔条件
大学生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省市级荣誉、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者;
人民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获得者;
担任学生班团干部或从事某项社会工作表现特别突出者;
在校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在班团集体中有较高威信的其他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选拔步骤
1、学院推荐阶段:各学院党团组织在2011级本科生和2013级研究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作为2014年上海市暑期挂职锻炼候选对象。
2、组织面试阶段:各区(县)团委或将委托校团委于近期分别组织面试,确定本年度暑期挂职锻炼正式对象。
3、挂职锻炼阶段:正式对象由校团委统一安排填写正式表格,于本年度七月至八月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党委、团市委安排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活动,请学院选拔时予以考虑。正式对象材料由校团委审核后报团市委、市科教党委组织干部处。
四、注意事项
1、工商学院申请的同学,请将暑期挂职锻炼候选对象推荐表(
2011级本科生或2013级研究生)一式一份和个人简历,于6月6日前纸质版交至工商楼201室(本科生交至徐松伟老师:65906786,xu.******@.;研究生交至谢琳老师处:65906936,******@.)。
2、正式对象将参加本年度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活动,请各学院认真遴选,确保我校挂职锻炼活动圆满完成。
附件一、2014年上海市暑期挂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