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雷击风险评估一、雷击的特点: 现阶段,雷击已从二维空间入侵变为三维空间入侵,从闪电直击和过电压波沿线传输变为空间闪电的脉冲电磁场,从三维空间入侵到任何角落,造成灾害,因而防雷工程已不单纯是防直击雷、侧击雷措施,更是防雷电感应和雷电电磁脉冲的工程。雷灾的主要对象已集中在微电子器件设备上。雷电的本身没有变, 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的生产状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微电子技术的应用渗透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微电子器件极端灵敏这一特点很容易受到无孔不入的 LEMP 的影响, 造成微电子设备的失控或者损坏。雷击对各类建筑所造成的危害建筑类雷电造成的后果型农村建筑主要危险是着火及危险的跨步电压;次要的危险是停电造成的后果,以及由于通风及饲料供给系统等的电子控制系统的故障,而对牲畜的生命造成危害。住宅电气设施的绝缘击穿,着火及材料损坏。损坏一般局限于处于雷击点或雷电通道。剧院、学校、百货商店、体育馆电气设施(如照明系统)的损坏很可能引起恐慌。火警系统的故障导致灭火工作的延误。银行、保险公司、商业公司等如上栏,另外由于通讯中断、计算机故障及数据丢失所产生的损失。工业建筑由于工厂存放物的不同而产生的意外损失博物馆及考古不可复原文化遗产的损失。二、雷击风险评估部分雷击损害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有:被保护空间的具体用途、存放的物质和设备,建筑材料,为减少雷电造成直接后果以及间接后果所采取的措施。雷击风险评估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计算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确定建筑的防雷分类。二、爆炸物质与危险环境的划分三、建筑内部雷击风险与防护分级第一部分:建筑物的防雷分类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 1994 的相关条款,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 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 1994 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 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通过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结合其它情况确定防雷等级。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目的在于减少建筑物获被保护空间遭受直接雷击的损害风险,为防雷装置的初步设计阶段提供技术依据。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爆炸类) 凡在建筑物中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 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具有 0 区或 10 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具有 1 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 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A 、国家级建筑类(重要部分) 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建筑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国家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B 、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建筑类制造、使用或储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 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具有 1 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具有 2 区或 11 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C 、人员密集建筑、多雷击部、省级建筑与民用建筑(次要部分)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次/a 的部、省级办公楼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上述为《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 — 92 中的二级防雷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A 、部、省级重点建筑类(重要部分)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次/a ,且小于或等于 次/a 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B 、多雷击工业与民用建筑(次要部分)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次/a, 且小于或等于 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次/a 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C 、其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 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 确定需要防雷的 21 区、 22 区、23 区火灾危险环境;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d/a 的地区, 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高度在 15 米及以上的; 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d/a 的地区,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高度在 20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