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预约合同制度的研究
姓名:李玲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合同法
指导教师:冯兵
20090901
预约合同制度的研究中文摘要中大量存在的预约合同游离于法律之外,解决预约纠纷也往往无法可循。我国立法应第四章,分析违反预约合同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违反预约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作玲预约是相对于本约而言的,乃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驹的契约,在实践中的运用却十分地广泛,但我国法律尤其是《合同法》未作规定。实践补充预约的规定,将其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从而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利益得到保护,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笔者希望通过对预约的研习,尝试探寻对其有效的法律调整,帮助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建立稳定有序的交易秩序。本文运用了历史分析、比较归纳等研究方法,对预约制度加以分析。论文共分为四章,具体包括:第一章,对预约的概述。论文第一节界定预约的概念,以此为基础开展后期的论述。指出将合同划分为预约和本约的分类标准。从概念出发,进一步分析预约的法律含义,为预约理论的架构埋下坚实的根基。预约之所以在实践中得以广泛应用,第二节就归纳了预约的特征、分类、形式。第三节阐述了预约合同与相关合同行为的区别。第二章,论述预约成立的条件。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中关于预约的相关概念加以比较,归纳出预约成立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第三章,重点论述预约合同的效力。第一节详细论述了预约合同存在的价值基础,分别为诚信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及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基础。第二节是对预约合同的效力进行分析,并非任何的事项都可缔结预约并发生预约的效力。过失责任。第二节、第三节主要探讨违反预约的责任承担方式。【关键词】预约成立要件效力违约责任者:李指导老师: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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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一导师签名:勉季移力务日期:椤荩:复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的声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含为获得苏州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证书而使过的材料。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确方式标明。本人承担本声明的法律责任。苏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清华大学论文合作部、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情报中心有权保留本人所送交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本人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纸质论文的内容相一致。除在保密期内的保密论文外,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ǹ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论文的公布ǹ授权苏州大学学位办办理。研究生签名:曳
预约合同制度的研究法律植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土壤中,法律的精神原则必须服从、服务于物质社会的发展需要,民商法律也不例外。民商法,尤其是商法就是产生于近代意大利的商完善,体现进步的交易理念。从各国民法改革的发展趋势看,承认契约法结构的开放业贸易习惯,故民商事法律必须密切关注社会发展现实需要,根据形势需要不断改进性,促进交易和保护交易成为契约法的主题。虽然契约法中仍应注入社会本位价值观,仍应注重司法干预,但立法上强调的要物性或者要式性,不应当成为当事人负担行为的障碍,法律应当保护当事人间为订立正式的协议而作出的种种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预约合同的订立重在当事人间的信用,是信用交易的结果。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信用交易而产生的信赖利益必须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否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信用制度的建立。更重要的是,承认预约合同的效力,可以丰富契约概念的内涵,完善契约法体系的内部结构。笔者试图通过对预约概念进行分析比较,探讨预约的特征、成立要件、法律效力和违反预约的法律责任等一些基本问题,期待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对立法研究有所贡献。引言
第一章概述⑥弟一早第一节预约合同的含义及立法例在美国,方思沃斯最早提出预约应当被遵守。担骸拔医褂迷ぴ家淮剩ブ溉魏法律上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他认为,预约是居于最初谈判和最后协议间的阶段性中一、预约合同的法律概念在大陆法国家,合同又称契约,大致可以分为预约和本约两类。对于本约,即通常意义上的合同,其所指众所周知,自不赘言。预约是什么呢捎谖夜捎绕是合同法未作规定,加之理论上对其研究甚少,所以,人们对预约可谓是不甚了解或知之不详。但是,预约在实践中的运用却十分广泛。预约通常被认为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换言之,预约是与本约相对的,履行预约于将来订立的契约是本约,缔约人因预约而负有缔结本约的义务。ぴ嫉哪康木褪俏1驹嫉牡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