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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花开花落 2021/8/12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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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电信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电信企业劳动用工,建立与企业战略转型相匹配
的人才队伍和符合电信发展要求的劳动用工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
为,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是指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 派遣员工到电信分公司工作的用工方式。
第三条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必须以生产经营为前提,提高劳动生 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实行定员定编,集中管理。
第二章劳务合作协议
第四条 由企业与劳动局职业介绍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劳务派
遣用工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务合作协议包括如下内容: 劳务用工期限、劳务费用、养老保险费用和失业保险费用的承担、工 伤事故处理、双方的管理责任、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五条 职介中心根据电信分公司人力资源提交的用工需求,将劳务 派遣员工派遣到电信分公司工作。职介中心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 同,电信分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岗位合同,明确岗位责任等事宜。
第六条 电信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使用及日常 管理。职介中心负责建立劳务派遣员工的个人档案及养老、 失业等社 会保险台帐的管理,同时协调解决劳动用工过程中发的争议和纠纷。
第七条 劳动派遣用工合作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电信企业因
工作需要若需继续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由企业与职介中心重新签订劳 务派遣用工合作协议。
第三章招聘与使用
第八条 因经营发展需要增编劳务派遣员工或补员时,必须先向市分 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定编情况和用 工需求进行核实后,将劳务工增编或补员计划报上级审批。
第九条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基本条件:
(一) 初次派遣入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年龄必须在 18周岁以上,女 性25周岁以下,男性28周岁以下,具有相应工作所要求的专业学 历,原则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要求。
(二) 劳务派遣员工必须身体健康,符合企业用工健康检查标准, 符合相关岗位要求,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热爱电 信事业。
(三) 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岗位范围为:电信营业员、电信业务营销
员、机务员、电信市话测量员、话务员、报务员、电信线路技术骨干、 电信资费帐务处理人员和电信信息业务人员等通信岗位。
第十条劳务派遣员工接收程序:
(一) 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由职介中心委托企业人力资源部或企业 人事部门进行。
(二) 初次进入企业的派遣员工必须首先由本人填写派遣员工申请
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免冠近照一张,由人力资源 部和用人单位根据需增人员的岗位要求, 实行公开招聘,考试合格者 方能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
1-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岗位 知识的应知应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申请报人力 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审核结果呈分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对批准同意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与职介中心签订劳动合 同后,派遣至电信分公司,企业人力资源部下发录用通知,用人部门 根据劳务派遣员工从事的岗位,签订岗位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责任、 劳动纪律等。
第十二条 新进入企业的派遣员工,根据岗位要求,必须坚持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