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绩效奖金制度
第J部分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各部门达成本年度预定经营目标,并充分掌握各职层所分担的勤务责任, 以达
到本年度的宣业利润为目的,特颁布各部门别奖金核发办法。
第二条适用资格
下列各部门人员皆适用本资格规则:
(一) 生产部门
(二) 宣业部门
(三) 开发部门
(四) 管理部门
第三条计算期间
各部门考核计算期间乃依照会计年度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止,并于每年年 初计 算前年度各部门考绩成绩,并依其考绩分数支付奖金。
第四条奖金支付方式
各部门奖金支付,按每年分两次发放; 原则上于每年2月及8月支付。其计算期 间如
下:
(一) 上期(8月)奖金:从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并于8月份与薪资合并发 放。
(二) 下期(2月)奖金: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于2月份与农历春节奖 金合并发放。
第五条计算单位
奖金计算时以元为单位,若计算时有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以四舍五入计算 至元
为计算单位。
第六条离职或遭解雇时的处理
员工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时或受惩戒解雇时的奖金,一律拒绝支付。
第二部分 考绩评定方式
第七条考绩评定表
各部门考绩评核项目及评分比率如表
考核项目
得分
附注
30
保障项目
20
2? 5项需由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
10
达成的项目
10
5?附加价值提拨率:
10
20
由各部门独立控制
合计二
100
0? 20
第八条基准率
各部门考绩分数如享有30分的基准率,其主要目的乃在于保障员工不论身置任 何职务 或任何部门,皆可享有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并能与公司的发展, 为共同努力。
第九条销售目标达成率
(一) 宣业部门:依据各宣业部门销售净所得与预定销售目标相除后所得的成绩 ,再与
对各生产单位预定生产销售目标所达成比率,按下列方式进行评核:
销售目标达成率x 80% = A
对生产部门所承诺的生产销售目标达成率 X 20% = B
A + B=营业部门销售目标达成率分数
(二) 生产部门:除考虑营业部门所允诺的生产销售目标外,各生产部门间的附
加价值亦须一并考虑,其评核规定如下:
有附加价值的评核规定包括下列两项: ⑴当期附加价值净值十外购附加价的成本 X 95% =附加价值利益
⑵ 附加价值利益十附加价值预定目标X加权平均数二附加价值达成率
无附加价值者,则依照各营业部门预定销售比例计算。
(三)其他,各部门考绩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考绩计算。
第十条销售增长率
(一) 营业部门:各部门销售增长比例,贝U应就当期实际销售额与目标销售额相比 较
后所得即为销售增长率,其评核规定如下:
销售增长率的考核分数二10分(考核基准)X达成率
达成率=A+B
(1) A = 1 + (实际值一目标值)
(2) B二该部门占公司实际销售比例
X部门实际增长率/全公司实际增长率
(3) 公司实际增长率若低于10%时,则最低评核标准仍以10%计算。
当该期的预定目标值呈负成长时,则不论该项评核分数如何皆不予以计算。
(二) 生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