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
中共**市**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党员管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基本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四、主要对象。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工作流程 (一)入党申请人阶段 1、入党申请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入党申请的对象:向工作、学****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单位或工作、学****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手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针对入党申请人中是群团组织成员的,由所在群团组织召开大会进行“推优”,通过票决提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推优”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再按“六项制度”重复推荐。
(2)党小组或党支部召开由一定数量的党员、群众参加的推荐会,通过票决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名单。参加推荐的党员不得低于应到会党员总数的一半,参加推荐的群众一般不低于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
(3)“推优”和“推荐”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支委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由支部大会讨论)讨论决定通过后,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并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
2、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一般为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培养考察教育。基层党(工)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应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递交一次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应手写,或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在打印稿上亲笔签字)。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 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阶段 1、推荐发展对象。
(1)经过一年以上(以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时间为起点)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5名以上)意见,并做好记录。
(3)党小组或党支部召开由一定数量的党员、群众参加的推荐会,通过票决提出发展对象建议名单。参加推荐的党员不得低于应到会党员总数的一半,参加推荐的群众一般不低于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
(4)“推荐”产生的发展对象经支委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由支部大会讨论)讨论决定通过后,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并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
2、确定入党介绍人。确定两名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