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委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我村与镇政府签订的《兰亭镇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精神,甲乙双方签订兰亭镇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本责任书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和全镇零死亡”为目标,责任书中所指乙方为全村规模以下企业。
㈠生产安全
、急性中毒3人以上的事故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设备、设施事故。
、重伤人数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企业发生死亡、重伤或急性中毒事故在1小时内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快报率达100%)。
、压力容器、电梯和起重机械登记建档以及厂内机动车的检测检验,定检率达100%以上,有尘作业点粉尘合格率达到100%。
、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办理审查和验收评估手续。
㈡消防安全
。
、场所情况,配足配好灭火设备,及时更换过期灭火器。
。
㈢交通安全
,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含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
,驾驶员积极参加安全片会学****全年不少于8次;机动车按时到市、县车管所参加年检或季检,参检率100%,年终交通安全目标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
、酒后驾驶和严重交通违章。
㈣安全管理
,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每年至少参加四次以上安全活动,为安全生产办实事不少于两件。
,对各工种操作规程,要上墙公布,做到职责明确,月月考核,年终兑现。
。对较大和重大事故隐患(含劳动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建立档案,并按规定上报和评估,对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中层干部和厂级(含分厂和二级法人单位)安全员按安监部门规定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建筑登高架子工、矿山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含学****证)达100%。
。建立相应的安全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台帐,填写及时、准确、清楚、规范,危险作业做到安全交底、记录齐全,措施落实。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责任:
。甲方应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适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帮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