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暂存库房设臵要求:
1、库房必须远离生活垃圾,防雨淋、防雨洪冲击或浸泡; 设各自通道。且方便医疗废物运输车出入。
2、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分开;相 距 20M 以上。
3、有密封措施,设专人管理,防鼠、防蟑螂、防盗窃、防 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加锁) ;
4 、地面和 米高的墙裙必须防渗处理(硬化或瓷瓦) 有上水(室外) ,下水(室内通向污水处理系统) ;
5、照明设施(日光灯) 、通风设施(百叶窗换气扇) ;
6、库房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示和“损 伤性废物”、“感染性及其它废物” (字样);
7、分类收集,将损伤性和感染性及其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进行包装(专用袋、锐器盒) ,并进行标示,入库房时,要分类 登记,医疗废物要有计量,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8、库房外明显处设臵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警示标示;
9、库房外张贴医疗废物收集时间字样;
10、设臵更衣室,要有专人管理的卫生和安全防护用品。
二、暂存库房卫生要求:
1、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清运后消毒冲洗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2、配有紫外线灯和消毒液喷洒设施。
三、医疗废物暂存时间:
1、尽量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败散发恶臭;
2、若做不到日产日清,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
四、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贮存、消毒等工作程序;
3、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上述管理制度应张贴在暂存库房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 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 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二、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 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 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 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 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 性废物不得取出。
六、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 3/4 时,必须进行紧 实严密的封口。
七、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 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九、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 物收集,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十、消毒(灭菌)后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 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放臵在中心医疗废物存 放点,存放不得超过三天,由中心医疗废物管理部门集中处臵。
十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 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 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医疗 废物管理部门报告。
十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 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一、 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 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中心由医疗安全专职人员集中处臵。
二、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 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县环保 局指定的废物处理公司(垃圾厂)集中处臵。
四、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 物,必须由科长批准,交中心由医疗安全专职人员集中处臵。
五、 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六、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呕吐物、 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 理系统。
七、 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要承 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一、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 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 务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在 1 小 时内向县卫生局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 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 一 )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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