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文档名称:

四川高院量刑指导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78KB   页数:1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四川高院量刑指导意见.doc

上传人:小健 2021/8/18 文件大小:7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四川高院量刑指导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 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通如
川高法120101 554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人民法院:
现将我院制定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并及时向我院反馈执 行中发现的问题。 二0 — 0年九月二十日
公章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 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量刑的指导原则
1、 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 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 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 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 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 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 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 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 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 量刑的基本方法
1、量刑步骤
(1) 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
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2、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 向相减的方法确定全部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再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 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 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各 个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的刑罚。
对于同一事实涉及不同量刑情节时,不重复评价。
3、 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 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 告刑。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 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 低刑为宣告刑。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法定最高刑为宣 告刑。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10%的幅度内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结果仍然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刑。
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 或者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依法适用。
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 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
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 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 - 60%;已满十五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 -50%;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七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 50%;已满十七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 -40%o
对同案犯中的多个未成年人,在适用减少幅度时应考虑案件的均衡,不同被告 人之间因年龄导致的刑期差异不宜过大。
2、 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根据其实施 犯罪时病情严重程度、犯罪性质等因素,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 对于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综合考虑其接受教育的程度、认知能力、犯罪 性质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4、 65岁以上的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5、 对于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 程度、损害后果的大小等情况,应当减少

最近更新

影楼装修合同起草法律风险3篇 54页

第三章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 13页

102型调车机车改造为可燃用天然气的双燃料机车.. 2页

初中“1+X”阅读教学研究 2页

建筑材料运输简易合同3篇 44页

贷款业务管理 93页

轨道车辆运动稳定性与参数优选-图文 58页

财务报表分析概述(IV) 103页

高速公路声屏障用非织造吸声材料的吸声性能研.. 3页

高耸结构风荷载特性的风洞试验研究 3页

课件六年级立体图形整理与复习 24页

高压脉冲水中放电钨铜电极烧蚀特性实验研究 3页

微环境调控在非细胞疗法中的重要性-全面剖析 26页

集输工艺对高蜡原油中降凝剂作用的影响分析 3页

语文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 23页

2024学生开学倡议书700字(10篇) 17页

金融投资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应对策略 3页

重介质旋流器颗粒运动特性分析及数值模拟 3页

胃气上逆与肠道微生物关系-全面剖析 34页

中医治疗对手足心热的效果分析-全面剖析 33页

造价控制在工程施工中的应用分析 3页

连续梁挂篮施工工艺研究——以从化至连州高速.. 3页

不饱和脂肪酸对心脏健康的影响-全面剖析 26页

运营商基于用户细分的精准营销实践 3页

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企业集群的产业链培育与增值.. 4页

辽宁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概况与对策 3页

苏卫单招校测2025试卷 9页

《黄河颂》33694省公开课一等奖全国示范课微课.. 29页

部编版九年级语文上册必背古诗文 8页

消毒小车策划书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