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乌当区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文本
(2004年—2010年)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性质
本规划的性质为贵州省乌当区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凡在规划范围从事旅游开发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制定的条款。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实施。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本规划如需进行修改或完善,须按程序报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条项目背景
为促进乌当区旅游业的健康、有序、高效、持续发展,把潜在的乡村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加快农民致富过程,促进乌当区旅游经济发展,特编制乌当区乡村旅游专顶规划。
本项目受乌当区政府委托,由贵州省旅游规划设计中心承担。
规划范围是全部乌当行政区。
第三条乡村旅游规划性质
以自然山水的农村生活环境、淳朴的农村民风、特色的农村传统文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为背景,以都市郊区型乡村旅游为区域旅游产业的亮点,集中展示乌当区特色农业与特色乡村,通过规划,合理开发农村与农业资源,带动旅游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
第四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提升乌当区乡村旅游资源的市场价值,发挥农业产业优势,运用科学方法,塑造乌当区旅游新形象,构建乌当区乡村旅游框架,实现乌当旅游产业的提升。
以《贵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乌当区乡村旅游在整个贵阳市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把传统农业和新建的现代农业项目与旅游开发相互结合起来
,把现有的物质化和非物质化的乡村旅游资源整合并且激活,使上述资源真正转化成为强大的区域经济竞争优势和市场实现能力。
以《乌当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协调好乡村旅游产品与区域内其它类型的旅游产品的关系,实现深度旅游。
将乌当城郊型乡村旅游作为乌当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优化大农业的内部结构。乡村旅游业与生态有机农业、林业、渔业及工副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乌当城郊型乡村旅游的发展应依托城市、服务城市、满足城市对乡村旅游产品的需求,以乡村旅游促进城郊农业发展,以城郊农业促进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城郊乡村旅游,帮助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解决“三农”问题,改良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必须遵循严格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配套建设的方针,充分体现乌当区生态农业旅游的特色,正确处理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使乡村旅游“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直至实现产业化目标。
第五条乡村旅游规划依据
本规划以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2年11月)、《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3出版稿)、《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2002年12月13日)、《贵州省旅游规划编制管理试行办法》(黔旅办[2003]28号)、《贵州省乡村旅舍等级评定与管理》DB52/T466—2004、《贵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评审稿)、《贵阳市乌当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3年)、《乌当区香纸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年7月)及其它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进行编制,并与贵州省、贵阳市和乌当区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乡村旅游规划的期限
本规划所确定的期限,是《贵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乌当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近期时段。即:2004年—2010年。
根据本规划的思路,确定整个规划期细分为两个阶段:
近期:2004年-2007年 为乌当区乡村旅游整体开拓阶段;
中期:2008年-2010年 为乌当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阶段。
第二章乌当区乡村旅游规划背景
第七条 基本概况
乌当区坐落在贵州省中部,地处东经106°30'—107°03'与北纬26°55 '—26°33'之间;海拔高度一般在1100—1400米之间 ,分东西两部分环抱省城贵阳,全区行政区域总面积为869平方公里,,辖6乡(其中2个民族乡),5镇,2个街道办事处,104个村民委员会,32个居民委员会;,。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布依、苗、布依、水等民族。
第八条 社会经济现状
乌当区是贵州省首批建设的经济强区(县)之一,是贵阳城市片区规划的9个组团之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和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坐落境内。乌当是一个以发展城郊型农业和乡镇企业为主的农业区。2003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完成42.57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3.47亿元,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