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地震应急交通保障预案
为保证地震应急交通保障快速、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赋予交通的应急保障任务:“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港口等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疏散”。结合全市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时的应急交通保障。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交通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应急地震交通保障。
在发生M≥,市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交通抗震救灾交通保障工作;发生M<,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一、市抗震救灾应急交通保障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市抗震救灾应急交通保障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交通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交通局分管交通战备的副局长、市公路局局长、高速公路*管理处主任、交通集团公司总经理。
成员:市交通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基建科、财务审计科、安技科、交战办、农村公路管理处、港航处、道路运输处,市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交通集团公司的分管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研究落实市政府和交通厅关于交通保障的指示、任务,迅速作出实施交通保障措施的决定。
2、统一指挥、决定、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交通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掌握震情、灾情、险情及发展趋势,调配交通保障力量,决定动用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和储备物资。
(三)指挥部办公室
市抗震救灾应急交通保障指挥部办公室是抗震救灾的办公机构,设在市局交通战备办公室。
主任:市交通局分管交通战备的副局长
副主任: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人事教育科科长,财务审计科科长。
成员:计划基建科、安全科技科、农村公路管理处、道路运输处、港航处,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交通集团公司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议和任务。
2、迅速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交通保障工作建议。
3、负责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交通厅联系,并加强协调,及时办理组织调动交通应急保障队伍、战备物资有关手续。
4、协调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和相关县市(区)地震应急交通保障工作。
5、坚持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二、地震现场交通保障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分管公路建设或运输的副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路局、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分管负责人、港航处处长,灾区交通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和人员。
主要职责:
1、直接组织指挥灾区道路保通抢通、港航恢复、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转移等交通保障工作。
2、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紧急救助的意见和建议。
三、应急响应分级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按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在本市发生M≥,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千间以上。本市发生M≥,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在本市发生M≥,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以上、1千间以下。≤,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在本市发生M≥,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以下。≤M<,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在地震灾害各项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标准,但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人员恐慌,≤M<,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
四、地震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应急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发生后,市局根据市政府及上级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