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低效林改造(改造培育)调查设计操作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63KB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低效林改造(改造培育)调查设计操作办法.doc

上传人:rovend 2021/8/19 文件大小:6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低效林改造(改造培育)调查设计操作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低效林改造(改造培育)调查设计操作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低产低效林改造作业和调查设计管理工作,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的质量,增强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低产低效林改造调查设计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此办法。
一、目的
对生长不良、经济效益或生态效益低的各种低质低效林分,通过人工改造和引进优良的目的树种的方式,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林分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低效林改造调查设计,地方国有林场参照执行。
三、主要改造方式
补植补播、封育、调整、抚育、综合改造。
四、调查设计操作办法编写依据
LY/1690-200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2001-T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 15776-2006 《造林技术规程》
大林集资【2008】36号《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细则》
LY/T1571-2000 《国有林区营造林检查验收规则》
Q/DL016-91《大兴安岭林区低产林改造技术操作规程》
五、改造原则
实事求是和生态优先的原则,改灌丛林为乔木林,改疏林为密林,改多代萌生林为实生林,改低质阔叶林为针阔混交林,低产林变高产林。
六、调查设计单位和资质
低效林改造调查设计由所在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承担,森调队必须具有丁级以上资质。
七、调查设计管理
集团公司资源林政管理局负责低效林调查设计技术和调查设计质量管理。
八、计量单位的确定
1、面积以公顷为单位,样地保留2位小数,小班保留1位小数。
2、蓄积、出材以立方米为单位,样地保留2位小数,小班保留整数。
3、平均胸径以厘米为单位,保留整数。
九、定义
1、低效林
受人为因素的直接作用或自然因素的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衰竭,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均水平的林分总称。
根据起源不同,低效林可分为低效次生林和低效人工林。
根据经营目标不同,低效林可分为低效防护林和低质低产林。
(1)低效次生林
原始林或天然次生林因长期遭受人为破坏而形成的低效林。
(2)低效人工林
人工造林及人工更新等方法营造的森林,因造林或经营技术措施不当而导致的低效林。
(3)低效防护林
以发挥森林防护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且功能显著低下的林分。
(4)低质低产林
以林产品生产为主要经营目的且产量、质量显著低下的林分。
2、低效林改造
为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
,对低效林采取的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播、封山育林、林分抚育等营林措施。
3、带(块)状改造
划出保留带(块)与改造带(块),伐除改造带(块),于改造带(块)内整地造林的改造方法。保留带(块)与改造带(块)的尺度根据林分状况和立地条件而定。
4、群团状改造
被改造的林分内,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成群团状或块状分布时,采取抚育措施,培育目的树种,并对非目的树种分布的地块及林中空隙地,采取林冠下更新、空隙地造林的改造方法。
5、林冠下更新
以在林冠下植苗、直播或人促等方法进行森林更新,待更新层形成后再伐去上层非培育对象的林木的改造方法。阴性或中性树种林冠下更新效果较好,郁闭度较低的林分也可采用一些阳性树种更新。
十、改造类型划分
1 、低效次生林
(1 )残次林
受干扰破坏,林相残败,结构失调,郁闭度及植被覆盖度低,林地土壤侵蚀较严重,经济价值及生态功能低下的林分。
(2) 劣质林
受不合理的利用,优良种质资源枯竭,保留下的种群遗传品质低劣,自然发育退化,失去经营培育价值的林分。
(3 )低效灌木林
受干扰破坏,生态功能低下,失去经营培育价值的灌木林。
(4)衰退过熟林
进入衰老期,丧失自然更新能力,整体衰败的林分(林带)。
(5)灾害林
由于风雪和火烧等自然灾害,导致林相残破,林木生长衰退的林分。
2 、低效人工林
(1)低效纯林
生态效益或生物量(林产品产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经营水平的单一树种的纯林,林分(带)功能与效益显著低下的林分。
(2)树种(种源)不适林
因树种或种源选择不当,未能做到适地适树,林木生长极差,功能与效益低,且无培育前途的林分。
(3) 病虫危害林
受有害生物严重危害且难以恢复正常生长的林分(林带)。
十一、低产低效林评判标准
衡量低效林各类指标的参照标准是相同立地条件和经营水平的林分的平均值。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判定为低效林。
(1)林相残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