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一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必记知识点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第二节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 则;第三节政治生活:有序参与)
1、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 国家性质又叫国体,它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性质决定。
3、 我国的国体(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
4、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 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新 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5、 人民民主的特点?
(1)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 人民民主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
理国家;而且还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6、 我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或对立统一
对立: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 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被统治阶级)。
统一: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7、 民主的含义一一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不是全民的),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 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是与专制相对立的一种国家制度。(民主是相对的、具体的, 不是绝对的)
**不能说任何国家都有民主(民主制国家才有),但任何国家都有专政的职能。
专政一一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8、 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1)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四项基 本原则之一,已经写入宪法。
(2)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亿万群众投身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分子和 敌对势力,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3)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
9、 我们的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础和准则的,是我们参与政治生 活的基本内容。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公民参 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2)政治自由即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3)监督权(批评权、建议 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我国公民的政治性义务是:(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国家 安全、荣誉和利益(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0、 我国公民在参与政治生活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 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1、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 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 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能确保权利的实现。
具体要求:根据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 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12、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为何能结合?怎样结合?
(1)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2)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 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入利益结合起来。(3)当个人利益与国 家利益产生矛盾的时候,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13、 我们的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 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基本内容);
(2) 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 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 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5)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第一节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第二节民主决策:作出最佳的选择;第三节民主管理: 共创幸福生活;第四节民主监督:守望公共家园;)
1、我国的选举方式:
角
度
分类
优点
缺点
选 民
直接选 举
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