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废水、废气、固废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科学有效规范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物的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工作环境,减少三废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产生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污部门。
3. 职责
环保与安全部负责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环保与安全部部是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控制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制度,并分解、下达各部门,负责环保指标的考核。负责查找集团内环保隐患,并组织相关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废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环保与安全部是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控制管理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内各污染源的日常监查、监测与管理;负责日常监测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负责监督检查各环保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工作及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设备部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站负责集团内废水的处理、排放,污水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及日常的维护、管理。
生产车间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源的防治、控制。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废水的来源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是指集团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中包括生产工艺排放废水、冷却排水、设备和场地清洗水、实验废水、化验分析废水和装置区内收集的其它污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指洗手间、浴室和食堂排放的废水。
雨水
进入厂内明沟和污水处理站的初期雨水。
废水排放的控制管理
生产废水的污染防治控制
a. 各车间排放的酸、碱性等生产废水,需经确认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排放到相应的收集池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往收集池内排放废水。
b. 各生产及辅助车间排放的含污染物较高的生产废水,需经预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处处理站。
c. 清洗设备、场地等产生的含油废水必须排入收集池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排入明沟。
d. 容器设备类检修时,必须按相关管理规定,将其中的物料退净、回收后,方可吹扫、清洗。
e. 实验、分析化验后的有毒废液须收集、回收,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控制
产业部对生活用水、新鲜水消耗实行定额考核管理。
废水的处理与排放
废水的处理
采用“化粪池+水解酸化+SBR 池”处理,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送成都市三瓦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水的回收利用
冷却循环水等全部回用,作为机泵冷却水、循环水场补充水、消防水管网的补充水。
废水的监测、检查与考核
a. 送交的废水样品及时检测、分析的工作,包括COD、PH值等。
b. 污水站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并根据生产信息及监测报告结果,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形成《检查记录》。
c. 污水站按本部门监测计划对污水站各控制单元等进行监测,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