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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所有员工去总代理或厂商参加每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培训证明。
5、经销产品的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所需时间
1、区 (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受理申请资料后,应在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 并作出是否核发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的决
定。
2、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
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3、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若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企业所在地区 (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 3 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区
(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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