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国土局案件查处工作意见.docx

格式:docx   大小:20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国土局案件查处工作意见.docx

上传人:阿哈哈哈吧哈哈哈 2021/8/21 文件大小:2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国土局案件查处工作意见.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国土局案件查处工作意见
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工作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红线”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在全市各级国土部门的重视下,全市的案件查处工作不断得到规范,案件查处的警示力和威慑力不断得到提升。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根据部、省有关案件查处的新要求,结合全市案件查处工作的实际,市局提出以下加强案件查处工作的意见:
一、规范案件查处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案件查处工作水平
(一)严格按标准立案。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明确立案标准涵盖“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批地和其他类型”等5大类违法类型,目前在全市案件查处工作中,有些地方偏重于立案查处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而对其他形式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大,各级具体办案的国土执法队伍要认真学****理解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详细列举的各种类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全面掌握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内涵和具体特征,在执法巡查、检查、调查中及时发现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及时办理立案手续,高度重视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立案,防止出现“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渎职行为发生。
(二)坚持按程序查案。全市案件查处工作要严格按照“受理—立案—***—决定处理意见—告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结案”的基本程序,环环相扣,稳步推进。违法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在2个月内查处结束;对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在1个月内查处结束。对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查处的,执法队伍要提出不予立案的事实和理由报局领导批准。各级国土执法队伍要切实充分依法有效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检查权、调查权、制止权,现阶段特别要创新履行制止权的方式,在有效制止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有效制止率。

(三)提高科技办案水平。各级国土执法队伍要切实使用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熟练运用“案件查处”、“综合统计”等软件子系统,发挥网络办案优势,及时通过软件汇总上报数据,实行案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的电子化、网络化、便捷化,由传统办案向“数字化”办案转变,提高案件办理的整体水平。结合“案件查处”系统中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27种文书格式以及查处流程导航,规范案件查处文书;通过“综合统计”系统反映的各类数据情况,及时掌握总体动态和趋势,科学引导案件查处工作。
二、准确确定查处案件性质,切实提高案件查处工作质量
(一)坚持案件集体会审。各级国土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上报案件未经会审,一律不予审批。会审会议要加强对涉案难点、疑惑点、分歧点进行分析讨论,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集中审议和综合审查,并可邀请监察、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派员参加案件讨论,就违纪构成,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问题进行咨询,提升案件审理水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二)做到案件证据准确、事实清楚。对所有立案的违法案件,各级国土执法队伍要全面收集涉案材料,做好物证、书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调查笔录和勘测笔录、鉴定结论等各种证据的采集、查证和固定工作,通过查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