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协议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所属甲方的位于 房(简称 “目标房屋”)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用以抵消 甲方所欠乙方的欠款。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作为本协议的 附件。
2、 根据 2012年 10月 29日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 乙方尚欠甲方 万元( 万元)人民币。
3、 目标房屋为楼房 2 室 1 厅 1 卫(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 其附属设施)。目标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 况详见转让协议合同附件。
4、 该房屋的 《土地房屋权证》 证书号码为: 字第 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甲方承诺:该房屋 未抵押给第三方。
5、 甲乙双方认定目标房屋(含所有家具)在本协议签字之日
价值
万元( 万元)。
6、 甲方的目标房屋转让给乙方, 抵消甲方欠乙方欠款 万
元( 万元)。多余部分 万元( 万元)由乙方以 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7、 目标房屋的转让手续费及税费按国家规定执行,应该由各 方承担的由各方自行承担。
8 在此协议签订后5日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 续。乙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甲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 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9、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过户上述房屋的, 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 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 20%的违约金。
10、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 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 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 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签字、按手印)
乙方: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