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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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合同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基于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决定将授权于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合 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挂靠经营项目
乙方以甲方名义与 公司签订
《 合同》,该合同涉及项目 。
第二条挂靠经营方式
1、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独自组建经营团队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 展经营活动;
2、 甲方就乙方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
3、 乙方以甲方名义经营项目设立一个单独的银行账户,甲方对 该项目经营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
4、 乙方对经营项目拥有所有的决策权;
5、 乙方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
6、 乙方经营项目在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应纳税费)、 人事纠纷、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享有与承担;如因非甲 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诉、行政处罚,乙方 应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律师费、 诉 讼费。
第三条挂靠经营期限
经双方商定,本次挂靠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挂靠期满,如乙方在挂靠期内以甲方名义订立的合同尚未履行 完毕的,乙方应另行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挂靠经营管理费用
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 无论乙方盈亏与否,乙方 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人民币 —元。但是,起始和结束月度不足一 个月的,则当月的管理费按当月管理费金额除以当月天数再乘以实际 应纳管理费天数计算交纳。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纳上一月度的管理费。挂靠经营期限
最后一月的管理费在甲乙双方办理了挂靠经营项目结算后 10日内由 乙方支付甲方。
第五条专用账户的管理与使用
甲乙双方在甲方选定的银行以甲方名义设立一个专用账户, 对乙
方挂靠经营项目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
在开立上述专用账户的银行预留甲乙双方印鉴, 但乙方对上述专 用账户拥有完全的管理和使用权,在乙方需要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从 该专用账户中提取或(和)划转任何金额的资金;如乙方拖延支付挂 靠管理费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 甲方有权在书面函告乙方 后,从该账户划转资金,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经营团队的关系
本合同项下挂靠经营项目的经营团队由乙方自行组建, 乙方以甲 方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保 险福利等由乙方支付。
乙方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人员伤亡时,由乙方依法给予劳 动者补偿及赔偿。
如果乙方经营团队人员因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与甲方发 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最后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财务会计
甲方就乙方挂靠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在该台账 中,乙方应支出的费用为:1、支付《 合同》中约定的
相关费用;2、乙方聘用人员工资(包括奖金、加班费)、保险费(法 律法规规定的应有用人单位交纳的保险);3、乙方经营中产生的差旅
费; 4、乙方经营中应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