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一、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由申请人( 以个人经营的, 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 家庭经营的, 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或申请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进行申报,登记机关应在 24小时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或同时增加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 在报送审批前应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人要求在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前, 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 也可以先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机关应在 24 小时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三、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后要求更换申请人的,应向名称原核准机关申请撤销名称登记后, 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四、需要提交的材料(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出具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二)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申请报告; 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信息索取号: 00614231-0100101-080501-0052 信息名称: 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内容概述: 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生成日期: 2008/5/1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提交方式: word 文档信息内容: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法律依据(一)、《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二、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条件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 有经营能力并符合法定年龄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均可从事个体经营; 个体工商户可个人经营, 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 (一)、程序:受理→审核→收费→发照。(二)、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四、需要提交的文件: (一)开业登记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登记,应向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二张; 3、经营场地证明(A: 自有房屋的须提交房产证复印或提交自有房屋证明; B :租用房屋,除提交租房协议外还应提交产权证明); 4 、家庭经营的应提交户口本有关张页复印件; 5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注:提交的文件、证明不能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二)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经营期限,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姓名时,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 应交回原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并区别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手续: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变更字号名称的应交回原有印章; 3 、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新的场地使用证明; 4 、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有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三)补、换照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损毁或营业执照到期需换照时,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补、换照手续,应提交以下手续: 1 、个体工商户补(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 、市级以上登报遗失声明; 3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期换照,应提交以下手续: 1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 、场地证明(同上); 3 、有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四)注销登记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印章, 销毁前后的印章要在注销登记表上加盖印模, 并在登记表“收缴营业执照及营业用章情况”栏内填写清楚。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一)、收费标准: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0元/户, 临时营业执照 10元/份; 换发营业执照 20元/户; 补发营业执照 10元/ 次;营业执照副本 3元/ 本;变更登记费 10元/ 次。(二)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14 号文件。信息索取号: 00614231-0100101-080501-0053 信息名称: 公司登记指南内容概述: 公司登记指南生成日期: 2008/5/1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提交方式: word 文档信息内容: 敬告: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