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安基础知识 信念的力量在于即使身处逆境,亦能帮助你鼓起前进的船帆;信念的魅力在于即使遇到险运,亦能召唤你鼓起生活的勇气;信念的伟大在于即使遭遇不幸,亦能促使你保持崇高的心灵。第四章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第一节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1950 年9 月,毛泽东同志在对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的指示中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 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 否则是危险的。”这一指示确立了我国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所谓“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 是指从公安工作与全党的关系来说, 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所谓“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 是指从地方公安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的关系来说,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党的绝对领导通过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的、直接的领导才能得到落实。这种领导关系,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含义: (一) 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毛泽东同志在 1937 年曾说过:“我们党拒绝了国民党派遣他们的党员来当八路军干部的要求, 坚持了共产党领导八路军的原则。”我们党在坚持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的同时, 也实行了党对人民公安保卫工作绝对领导的原则,并且一直坚持到今天。这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要求,是维护党、国家、人民利益的要求。(二) 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绝不允许枪指挥党。”对公安工作也是这样,绝不容许公安机关有任何借口削弱、抵制、损害或摆脱党的领导。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全面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全面地接受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凡是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法律问题时,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经党委审核批准,并在党委监督下贯彻执行。那些具有全面性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工作部署以及一些重大案件的侦查处理,都要在党委实际领导下进行。党对公安工作的直接领导,就是要求公安机关自觉地接受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也应自觉接受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工作的直接领导。凡是党委要直接过问、检查和督促的,公安机关都要如实汇报,不得封锁消息,不得向党委保密,不准消极应付和抵制,更不准拒绝。做到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必须坚持四条: (1) 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2) 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3)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和保证作用。(4) 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二、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一)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关系着国家安危和社会稳定,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着政权工作,对有武装性质的专政工具必须绝对地掌握和控制,以便得心应手地运用其为政权的巩固服务。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要害部门。公安机关一旦脱离党的领导,就可能被坏人所掌握、所利用,蜕变成***人民的工具。所以,吧公安机关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并发挥其职能作用,也是体现当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二) 公安机关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