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全县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以《电力法》《电力设 施保护条例》《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为依据,以平 安电力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继续完善各部门、单位协作联动机制,进一 步深化镇平安电力创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 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障电 安全平稳运行,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 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 工作目标
1 •实现县、镇、村三级平安电力建设全覆盖,创 建达标率达100%
2. 不发生220kV以上过失外力损坏电力设施事 故。
3. 盗窃、蓄意破坏、过失损坏电力设施案件稳中 有降,不发生35kV及以上线路倒杆塔事故。
4. 施工项目会审覆盖率 100%规划、建设项目 行政审批覆盖率达到100%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报监” 覆盖率达到100%
5. 重要活动保电期间,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电力设施盗破案件、恶性事件。
三、部门职责
各部门及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平 安电力创建工作,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综治办:将平安电力创建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目标考核,要求各镇制定平安电力创建考核方案 并强化考核应用,牵头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统筹指导 开展相关工作,动员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 护和平安电力建设。
发改委:联合电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 推进平安电力建设各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并认真开展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开展电 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协调农委, 从源头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大棚的安全管控,指导 光伏发电企业开展设施大棚“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公安局:牵头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 电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 渠道;打击阻挠电力建设的违法行为,为辖区内电力 建设工程提供可靠执法保障;打击、震慑蓄意破坏电 力设施或威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牵 头开展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会同供电公司继续 推进镇电力警务室建设,开展电力警务室各项日常工
住建局:加强房屋建筑、绿化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作业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开展工程施 工电力安全报监和供电杆线亭箱设置审查工作;定期 开展市政工程与电工程建设对接活动;加强对施工工 地、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对破坏供电设 施的施工单位、人员追究相关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将施工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诚信考核体系,提 升社会施工队伍对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的认知度;优化 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电专项规划,落实并保护供电设施 用地和线路通道走廊;规范配电工程杆线亭箱设置, 配合经信部门开展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规划项目 审批工作。
城管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 章建筑的拆除工作,依法牵头查处孔明灯流动销售摊 点,加强城镇变电站主要进出通道环境秩序整治力度, 深入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与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有 机结合。
安监局:依法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 监管职能。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涉及电力设施的生产安 全事故。加强对核发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的管理。对 危及电力安全的二级重大隐患进行县级挂牌督办。
农办、农委:根据"严管增量、整改存量、限高 加固、规范安全”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协助 电力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设施大 棚的管控,对新增大棚项目,农办、农委要在项目批 复、扶植资金审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等环节充分考 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要求,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 前移电力安全管控关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已存在 的大棚,协同安监、供电部门开展隐患告知,并推动 项目实施单位做好加固工作,试点“农光互补”项目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 环节的监督管理,对非法收购电力物资及器材的废品 收购点要予以坚决查处;全面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 依法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坚决查处 无照经营。
财政局:要负责好平安电力创建工作中的财政支 持和配合。<br安电力创建工作中项目用地 的审批。
环保局:要负责好平安电力创建工作中项目环境 的行政许可。
水务局:要负责协调好涉及水务方面的电力施工 项目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水务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电力
设施保护工作
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协调好涉及交通道路的电力 施工项目中相关问题,负责道路施工过程中的电力设 施保护工作。
文广传媒中心:要负责对平安电力创建工作中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 纸、络等途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