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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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施工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等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各项目部。
三、职责:
1、项目部负责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局等,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公司档案室,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
2、安装事业部技术科负责对安装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所有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内容完整性、可追溯性、与工程同步性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与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对安装事业部技术科的核查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资料做好审核记录。
四、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资料填写:省内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程》、太原市质监站《关于竣工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有关要求的通知》、《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地档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及规范、标准等执行。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规范、标准等执行。确保技术资料与工程同步,做到真实、准确、有效,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其他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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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章要求:
(1)各项目施工资料经项目部完善、安装事业部技术科核查后,方可报回公司签字盖章。
(2)各项目施工资料报回公司签字盖章时,应附相关资料,经技术质量部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盖章。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影像资料
影像资料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声像资料留存管理办法》。
五、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归档要求
1、归档时间:
(1)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完毕。
(2)竣工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时间为准。
2、资料及竣工图装订:
(1)组卷、目录及备考表编制:山西省内工程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中附录A的要求进行专业分类、组卷和编制目录。备考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立卷人、审核人填写齐全。省外工程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要求执行。
(2)装订:资料采用三孔线装,封皮采用当地档案局提供的封皮或类似的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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