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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林业发展改革会议讲话.docx

上传人:露露二天 2021/8/26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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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林业发展改革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加快林业发展改革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理论和“*”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贯彻落实党的、县委八届五次全会和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改革决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林业发展改革工作,实现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推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林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意义
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林业的发展不仅在加快国土绿化、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能够增加群众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林业发展改革,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全县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山川秀美南涧,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县林业的发展通过开展“林业三定”、荒山出让、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作,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大力发展泡核桃、茶叶为主的经济林果业,,建成生态茶园7万亩,林果业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林业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林业发展中出现了一些诸如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已经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林农作为经营主体的地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经营收益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挫伤了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林农收入的提高。因此,加快林业发展,改革和完善林权制度,是大势所趋,形势所逼,是林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加快林业发展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这一战略决策的确立,也为我县林业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林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是林业的主战场,农民是林业的主力军,通过发展林业,利用好林地这一非耕地资源,可以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快林业发展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县是山区农业贫困县,,人多耕地少、资源贫乏,在有限的耕地上从事传统的农作物生产难以实现小康。全县94%的人口是农民,%的国土面积是山区,绝大部分森林资源也集中在山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难点在山区,困难在山区,潜力在山区,希望也在山区。如何不断开拓农业增效的空间,挖掘农民增收的潜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劳动力充足、有较为丰富的森林资源,有发展林业的有利条件,林业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要靠山吃山,吃山必须养山,要养山就必须通过改革,把林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依靠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走粮烟林果综合开发、协调发展、优质高效的发展之路,其中林果业要通过林权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投资林业,发展林业,使之成为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骨干产业。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南涧山青水秀、林果业成为主要产业之日,就是全县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之时。
(三)加快林业发展改革,是保护林农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地为稳定、落实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促进林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林业产权尤其是集体林的产权,仍然有许多不完善、不落实的问题,产权明晰到户的比例很低,多数是集体共有共管,责任不明确,产权不落实,管理粗放。有的地方在没有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来划分给农户经营的自留山和分包到户的责任山收归集体,或者转让给其他个人和经济组织,打乱了原有的承包关系。有的集体山林的权属不清晰,权利不明确,责任、利益不具体,林农没有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没有处理好林木管护与开发的关系。有的地方集体林由于没有落实具体的经营者,导致经营管理粗放,没有什么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可言,名义上的“集体山”,事实上成了“无主山”。有的山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