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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 2021/8/27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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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市中医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我市《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实施情况
(一)中医药审批及管理工作认真落实。
《条例》中就医疗机构规划设置、中医科室、床位、中医馆设立条件、坐堂医诊所设立条件、批准筹建和执业登记、基本标准和实施办法、服务范围、责任承担、服务规范、从业人员、中医治疗管理、日常监管等都已有明确规定。这也是成为相关管理和执法监督的基本依据。相关机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服务,从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业。监管部门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通知主管部门,并核实是否根据督导结果进行调整。
中医药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中医医院10家(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综合医院60家,其中有中医科的有58家;门诊部423家,其中中医门诊部57家;个体开业诊所1530家,其中中医个体诊所357家。中医馆53家(截止2013年底)。全市59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设中医科的有437家。共有2家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的有2家。中医执业人员也在增加,截止2013年底中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23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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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到位。
逐步严格加强对中医馆及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管理,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13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会同深圳市中医院等医院抽调的中医专业专家于8月~9月组织开展了中医馆及中医坐堂医诊所检查活动。对全市45家中医馆,58家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本次专项行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医馆和中医坐堂医诊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查处,共2宗行政处罚,合计罚款5000元;4宗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合计9分。对一些中医馆挂着“国医馆”、“国医堂”的招牌,因我市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中没有“国医馆”、“国医堂”的分类名称和准入许可。因此对上述不规范行为,辖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均进行了检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地规范了我市中医馆及中医坐堂医诊所的依法执业。
(三)中医药教育与科研工作成果丰硕。
《条例》对继续教育、名师带徒、鼓励科研、科研规划、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等皆有明确规定。中医药教育方面,多次举办市级及以上中医继教项目;具有相应资质的中医“治未病”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机构,对中医类别的医师或从事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了多批次的严格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从事相关的医疗服务。中医药科研方面:各医院积极申请市级及以上中医类课题,多项立项;各类高水平中医药科研成果层出不穷。
(四)突出中医特色,做好中医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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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58项中医特色专科,根据年度督导结果给予相应经费扶持,并做好师徒传承创新。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三批师承指导老师48人,指导徒弟54人。2014年10月25日,深圳市中医院召开了“三名工程”建设研讨会暨“国医大师工作室”揭牌仪式,首个“国医大师工作室”揭牌成立。“三名”工程将作为今后中医药发展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医人员与机构总体力量仍然薄弱
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