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考勤打卡制度
考勤打卡制度
,对全体职员工实 行打卡制度,并制订相关制度如下。
—、打卡规范:
1、 每位职员工一天的打卡必须要有4次,无论其中途是否回家休 息,具体包括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不同作息时间 的员工上下班及休息时间按相关作息规定执行。
2、 所有职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 代理打卡,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给予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罚款100元。 上班未打卡者,除非确有特殊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 故意破坏打卡设施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按购进价的 3-5倍索赔。
4、 打卡机如因本身的故障无法使用,人事行政部应及时报修,任何 人不得随意乱动打卡机。
5、若考勤机发生故障而导致无法打卡,则由拉长或主管手写记录, 并于二个工作日内送交人事行政部。
6、 有漏打(中午上下班未打卡算漏打)、误打等情况的,必须由当 事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凭打卡异常单到单位主管处作签字证明并送达人事行 政部(部门主管须由公司领导签字证明),无签字的,按相关规定作旷工 处理。每月签字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的,超过次数按迟到半小时 次数处理(扣发半小时工资且计迟到一次)。
7、 职员周一至周五必须每天打卡4次(遇公司放假调休除外),如 晚上因工作需要加班直落可以在加班直落结束后打卡。如下班后临时需要 加班,需要打卡两次(加班开始、加班结束)。凡周末因工作需要加班 的,只需要在前台签名登记(到达时间、离开时间)。
8、 行管人员因公出差的,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3 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记录考勤。无论出差情形如何特 殊,出差申请单最迟须在当事人出差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送交人事行政部 记录考勤,否则虽能证明出差但仍按每天10元予以处罚。当事人在出差 规定时间内无需打卡。
9、 若因指纹原因无法有效打卡的,当事人应向当值保安说明并登 记,并经当场演示确认的,不计入签卡次数。
10、 迟到者必须在保安处登记后打卡并计入考勤,未登记者保安有权 阻止其进入厂区。
二、 迟到、早退处理:
按公司作息制度规定,迟到、早退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扣 发半小时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扣发一小时工 资。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迟到三次以上(不含三 次)扣发全勤奖(因多签卡的原因迟到也计入全勤考核)。
三、 旷工处理:
公司职员工有事不能出勤的必须事先请假,无故不出勤的作旷工处 理,旷工半天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每个自然月连续旷工达 3天及以上者作自离处理,每个自然月累计旷工达4天及以上者作自离处 理。年度内旷工3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四、 事假处理:
公司职员工有事不能出勤的必须事先请假。所有请假均应填写请假 单,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