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 1页平顶山市*** 商贸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发展生产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出资设立平顶山市** 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平顶山市** 商贸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 平顶山市新华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批发: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企业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由公司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 **; 住所: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出资方式: 货币, 出资额: ** 万元人民币, 股东于*** 年**月** 日前缴付完毕。第 2页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⑴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⑵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⑷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七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⑴遵守公司章程; ⑵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⑶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⑷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⑸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续任职。本公司*** 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第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⑴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⑵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并作出决定; ⑶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作出决定; ⑷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作出决定; ⑸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并作出决定; 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 3页⑺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⑻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⑼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⑽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 由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⑴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⑵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⑶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⑷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⑸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6)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公司设监事 1 人,由公司股东聘任。监事任期每届 3 年,任期届满,由股东连续聘任或改聘,本公司股东聘任**** 为公司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⑴检查公司财务; ⑵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