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一节合同的生效和成立?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的生效是指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是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即当事人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因此国家赋予其拘束力。?二、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合同成立主体意思表示标的合同生效具有相应民事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与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无、限制行为人在纯获利益的合同中可作为当事人;法人只能在其经营范围内活动。但《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 10条“若超出经营范围, 法院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若欠缺主体要件,可能会导致效力待定。(二) 意思表示真实:若意表不一致,如重大误解;或意表不自由,如欺诈、胁迫等,均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如被撤销。(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内容、形式均合法。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第二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1、附条件的合同;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成就时生效(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附期限的合同:(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2)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3、当事人之间有在采取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时合同才生效的特别约定时,自采取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段时合同生效。?第三节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指法律的否定性评价?无效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二)对无效合同的国家干预?(三)无效合同具有不可履行性?(四)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注意】无效合同定义中的无约束力有三种含义: ⑴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无效,而正在履行的部分停止履行。⑵在确认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即使不履行义务,也不承担违约责任。⑶虽然对当事人不产生履行合同的责任,但是不等于当事人不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二、无效合同的种类(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仅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09、5、13施行的解释二 14条) 规定?效力性强制规范着重于违反行为之法律行为的价值,以否认其法律效力为目的,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的,合同应被认定无效;而管理性强制规范着重于违反行为之事实行为价值,以禁止其行为为目的,违反管理性强制规范的,合同未必无效。如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37 条第 1项和第 38 条第 1款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法解( 2003 )7号并未认定合同无效,而是规定在起诉前预售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如未年检的企业签订的合同不能仅据此认定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