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20 年湖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
8 元,调整为每人每天
12
元。
高温补贴时间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 6 月到 9 月,共 4 个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
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
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 4 个月(6 月、 7 月、 8 月、 9 月) 。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需要提醒的是,湖北省高温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费则以企业的规章制度为准。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 6 月、 7 月、 8 月、 9 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 33 度以上高温天气 ( 环境 ) 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 200 元。
2、上海企业每年 6 月至 9 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 ( 不含 33℃)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 200 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 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 10 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6-9 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 12%。
5、北京每年 6-8 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
180 元; 在 33℃( 含 33℃) 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 120 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50 元; 如按照规定需按
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 元。发放时间为 6 月至 10 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 33℃以下的 ( 不
含 33℃) ,用人单位 6~10 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50 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 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 37℃以上时,用
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 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