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1、 院长是全院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主管院长承担 主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各科室主任承担所属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 责任。
2、 医院各科室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全院、科室和岗位工 作中的各种风险隐患,规避、控制、上报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保证 医疗和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3、 医疗系统科室以质控办主管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 科两级质控组织,定期对医院风险现状调查、选题、设立目标、原因 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效果检查和巩固或改进措施开展日常风 险管理工作。
4、 , 每月结合实际工作,对风险因素从发生概率及导致后果的严重性方面 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在案。
5、 科级质控小组每月进行现有的操作规章、流程指南的学习, 避免可预测风险。
6、 科级质控小组每月一次或一旦发现新的医疗风险因素,即时 召开专题会,查找、研讨、分析并寻找有效解决方法。各科可自行解 决者自行解决,若需医院协调,则上报至医务科。在每月活动中,查 找出的风险、隐患,科内首先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科内或病区内尽可 能广泛地征求员工的意见,选择最优方案落实,并将所采取的措施通 报科内。
7、 院长每季度对院级质控小组活动记录进行检查,质控办每月 对科级质控小组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以询问方式了解科室员工对所 记录的已施行的改进措施的知晓情况。检查上月各种管理措施的落实
情况,对其有效性、实际性及便捷性进行评估。对于不完善的措施进 一步进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协助科内进行风险管理工作,及时 将有关情况上报医院,对科内提出问题或意见24小时内给予答复。
8、质控办每季度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上报主管 院长,每年年底将全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一年度的医疗风 险管理重点并制定年度计划。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
一、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 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 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 诉讼举证责任。
三、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 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 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 按照卫生部、山西省卫生厅、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 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 有关规定。
五、 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 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 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
(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 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 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 和尸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