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指引旨在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包括供应商引入、考察、考核、评审
定级、 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管理等工作。 目的为建立长期稳定、 可比较选择的合格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甲供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负责采购实施的建材 / 设备供应商
的管理,包括实行甲供的各种建筑主材、辅材;机电设备;精装修项目的甲供材料等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 各下属公司采购部应参照本指引制订本区域供应商管理制度,并相应开展供应商的引入、考察、考核、评审及建立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等工作,用以指导本区域项目的材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为供应商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供应商的组织考察、组织考核以及供应商资料库管理工作。并且是公司集团采购工作的协调人和对供应商的投诉、纠纷、协调的处理主责部门。
第五条 公司成本管理小组为供应商评审定级的审批机构由采购部、设计管理中心、
工程管理中心、 物业公司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依据考核结果出具基础
评审定级意见,报成本管理小组审议确定。
第六条 公司职员均可实名推荐供应商。采购部部对供应商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即可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实施考察。
第七条 采购部部根据公司成本管理小组对供应商的评审定级结果不断更新、完善供应商资料库内容,并由专人负责维护、更新成本管理信息平台相关内容。
第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中心、物业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供应商考察、考核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第九条 各下属公司负责本区域供应商管理工作。并且负责协调本区域内各项目对供应商的投诉、纠纷、协调的处理工作。
第十条 各下属公司主持本区域的集团采购事项,并形成区域性集团采购合格供应商
资料库。 各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须及时报备公司成本控制中心采购部。 采购部根据业务需
要可甄选各区域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等级优秀的供应商向公司其他项目推荐。
第三章 供应商引入、考察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供应商引入、考察工作程序如下:
(一)采购部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要通过市场调查或其他信息、媒介渠道了解,引入
供应商,公司职员亦可实名推荐供应商并提供供应商资料。
(二)采购部对供应商资料进行初审,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
(三)初审合格即可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实施考察:
1、考察前采购部主责人员提出考察纲要;
2、考察小组成员由业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采购部、设计管理中心、工程部等。
一般不少于 3 人;
3、同一类供应商或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考察须保证有 3 人始终参与考察;
4、考察时须填写《材料 / 设备供应商考察记录表》 ,后附书面《考察报告》 。《材料 / 设备
供应商考察记录表》及后附的书面《考察报告》须由所有参与考察人员签字确认考察意见。
(四)所有经公司成本控制中心会议审议确定的供应商考察,其考察意见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