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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7-000-01
摘要为了规范医院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同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财政部、卫生部制订的《医院会计核算制度》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阐述当前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存在的不足,提出改正措施。
关键词核算及管理变化问题原因措施
为了规范医院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财政部、卫生部制订《新医院会计制度》,同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订《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人就新医院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下谈谈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变化
1、调高了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对固定资产类别重新调整。新医院会计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医院哪些资产可作为固定资产,应按照新的固定资产目录进行确认。固定资产分为四大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2、按成本核算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按其购置资金来源计提折旧并进行成本核算。
3、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范围及方法进行了规定。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应按规定报经审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医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医院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4.对固定资产核算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新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按要求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二、当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按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将不符合新制度下的固定资产价值标准进行调整,对固定资产没有重分类。
2、由于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许多固定资产的购置资金来源没有核实清楚,无法对现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行追溯调整,有的医院没有按单项资产进行追溯调整,造成期初固定资产余额及账面价值不实,净资产中待冲基金不实。
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没有按其形成的资金来源进行,造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