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第一章出勤第一条集团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集团所属公司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确定工作时间。第二条公司总部实行上班打卡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员工报到以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考勤卡( 门禁卡), 入职第一天未及时打卡时,由劳资管理员负责签卡; 二、集团内部执行上、下班打卡制,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按时上下班,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三、一天打卡四次,早、中、晚上下班均需打卡,员工请假或外出公干不超过一天的仍须打两次卡; 四、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公干外出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并将登记表及时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任何人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打卡,委托或代替他人打卡者,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若无正当理由不打卡按旷工处理; 六、每月月初,由人力资源部统计上月员工考勤,经各部门领导审核, 员工确认。第三条公司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发现上班时不在岗者应查明事由,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处理。第四条公司总裁助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打卡范围,其考勤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第五条缺勤规定一、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绩效考评分 分; 五至十分钟以内的扣绩效考评分 1分; 十分钟以上三十分钟以内的扣绩效考评分 分; 三十分钟以上的扣绩效考评分 2 分; 二、旷工一天扣绩效考评分 3 分。第二章休假第六条员工休假均须提前请假, 填写《请假申请单》, 填写时间、原因等,经领导审批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假期结束,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以作考勤凭证。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书面手续,应在事前通知主管领导,待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未经请假也未事先通知及销假补单者,一律按旷工论处。第七条事假一、员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 二、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 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按事假处理。事假以 1 小时为计算单位; 三、请事假扣绩效考核分 2分/ 天,依此类堆。第八条病假一、病假休息需持县以上医院“休假证明书”向部门领导请假,在批准权限之内的,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医院休假条,则超过时间部分按事假处理,以半天为单位的病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的部分也按事假处理,病假每月不得超过十五天; 三、长期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未能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请病假扣绩效考核分 分/ 天,依此类堆。第九条婚假、丧假一、员工结婚凭结婚证可请三天婚假,一般晚婚为七天, 婚假须在结婚证填发六个月内使用,逾期无效。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二、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 员工的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可享有两天丧假; 经集团总裁助理批准给予适当的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一个月内使用; 三、员工请婚假、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亲属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符合上述规定的婚、丧假工资照发; 五、员工进入公司未满一年者不得请婚假。第十条产假及哺乳假一、员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