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出售协议书出卖人: 榕江县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科大花园”住房项目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 采用全额集资建房办法建设的职工住宅项目。“科大花园”住房项目的地下车库由学校出资建设,学校享有地下车库的处置权。“科大花园”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一. 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其位置( 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 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 位于“科大花园”地下车位,编号,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二.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 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 没有全面完工的, 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三. 停车位使用权的售价: 1.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 8 万元/ 个。 2. 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 米,长5米, 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的出售,首次预收地下停车位总价款的 70 %,即为人民币 万元/ 个; 学校将根据地下停车位出售情况采取分批此出售办法实施, 对第一批参与购买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将给予总价款 5 %的优惠,此优惠款在交付余款时予以扣减; 四. 停车位的交付: 1. 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2. 乙方付清 70 %出售款后, 即取得相应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应在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前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 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文书; 3. 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 使用年限与科大花园住房产权年限相同; 4. 如乙方交付款项后因甲方原因放弃购买, 甲方将无条件退还出售款并承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 如乙方交付购买款, 在甲方停车位资源能够满足的条件下,经甲方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换; 6. 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五.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 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 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六. 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 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 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七. 根据 2000 年6月 30 日建设部令第 80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 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