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规划标准 GB 50188 — 2007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 乡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 ?2、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 ?3、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 ?4、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镇区和村庄的规划规模分级?镇区和村庄的规划规模应按人口数量划分为特大、大、中、小型四级。规划人口规模分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镇区>50000 30001 ~50000 10001 ~30000 ≤10000 村庄>1000 601 ~1000 201 ~600 ≤200 规划人口预测?镇域总人口应为其行政地域内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应为户籍、寄住人口数之和,其发展预测宜按下式计算: ? Q=Q0 ( l+K)n+p ?式中 Q--- 总人口预测数(人); ? Q0--- 总人口现状数(人); ? K--- 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 P--- 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 n--- 规划期限(年). 人口类别常住人口通勤人口流动人口户籍人口寄住人口统计范围户籍在镇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寄宿在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学生劳动、学习在镇区内,住在规划范围外的职工、学生等出差、探亲、旅游、赶集、等临时参与镇区活动的人员预测计算按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计算按机械增长计算按机械增长计算根据调查进行估算用地分类: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工程设施用地、绿地、水域和其他 RR1R2 居住用地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各类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 6m的道路用地以一~三层为主的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宅间路用地;不包括宅基地以外的生产性用地以四层和四层以上为主的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宅间路、1C2C3C4C5C6 公共设施用地行政管理用地教育机构用地文体科技用地医疗保健用地商业金融用地集贸市场用地各类公共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政府、团体、经济、社会管理机构等用地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及专科院校、成人教育及培训机构等用地文化、体育、图书、科技、展览、娱乐、度假、文物、纪念、宗教等设施用地医疗、防疫、保健、休疗养等机构用地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 MM1M2M3M4 生产设施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农业服务设施用地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的工业,如缝纫、工艺品制作等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纺织、食品、机械等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易燃易爆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建材、造纸、制革、化工等工业用地各类农产品加工和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农业生产建筑用地 WW1W2 仓储用地普通仓储用地危险品仓储用地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堆场及其附属设施、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