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连云港银城国际公寓认购书
编号:
出卖方:
连云港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方
(认购方)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认购房屋坐落
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58号
银城方米
销售单价
元/平方米
计价方式
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付购房意向金计人民币: 拾万仟元整(¥)
约定事项
。该认购书经签署并缴纳认购金之后生效,生效后表明:卖方应为买方保留该房的购买权15日。
2买方应于签署本认购书后,15日内来卖方办理正式认购手续。逾期不来者,视为买方自动放弃对所认购房屋的购买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此认购意向书自行终止,买卖方缴纳的认购意向金直接转为购房款。
,或办理5成15年按揭贷款
,出卖方无条件全额退还认购意向金。
,可将认购权转让给第三方。
,乙方可将房屋委托甲方租赁,年租金为购房总价款百分之捌。
,出卖方一份,买受方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卖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代理方签章: 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