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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和粮食局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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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商务和粮食局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模板
为扎实推进全市商务和粮食领域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和市人民政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为民务实的理念。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走深化改革之路、有序推进之路、综合治理之路。坚持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分管,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各相关职能科室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开展"查无"工作,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查无"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流通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粮食监督检查科等相关科室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商务和粮食主管部门领导、局机关相关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查无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科,由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流通业发展科:负责对从事典当、拍卖须经商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2)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须经商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3)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负责对从事成品油须经商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4)粮食监督检查科:负责从事粮食收购须经商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5)市场秩序科: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接市"查无办",负责"查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汇总上报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应当予以核实,经核实后依法查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单位和举报人保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奖励。
三、完善机制与齐抓共管
(一)健全查无工作制度。
查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查无工作制度。
(二)完善查无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各县市区商务和粮食主管部门及各业务主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巡查中,发现经营者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或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办理的,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而未重新办理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抄送件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监督管理,指导、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将办理情况同时反馈给局市局查无办公室。
行政许可业务主管部门在注销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行政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于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抄送后应要求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各职能部门对无证经营进行查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