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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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玻璃幕墙外边防护栏杆的高度问题:
涉及到的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外窗窗台距楼面、,应有可不受此限制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注: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可踏面宽应大于等于220,高度低于或等于450)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这个国标准根本就没有安全性的描述。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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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置防撞设施。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要做防撞栏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建筑》 幕墙的设计要求 4.当楼面向外缘无实体窗下墙时,应设置防撞栏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
一、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 l—l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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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应设有金属或木质扶手的栏板,由扶手直接承受水平推力,就其栏杆玻璃而言属于“不承受水平荷载”栏板)。
7.2.5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