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级治理中的村民代表一一关于村民代表
会议制度效能的讨论
内容提要: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村级治理中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核心。本文通过对村民代表与村民 和村干部关系一般图景及例外情况的考察,认为村民代表 会议制度能否发挥效能,不仅与制度建设有关,而且与特 定的村庄基础有关。正是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构成了特定 的村庄基础。只有通过制度建设而使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 供给村民和村干部的收益,大于建设所需要的成本,村民 代表会议制度才有良性发展的希望,其效能也才会因此增 强。关键词: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治理制度Abstract: Thesystemo fvillager ' srepresent ativemeeti
ngisthecor eofthedemo eraticdeci sion-makin g、 supervis ionandmana gementinvi llage' sgov ernance. By s representa tivemeetin gbearsnoto nlyonthein stitutiono fsystem, bu talsoonthe particular elementsof village, wh icharejust formedbyth
thestudyof onshipsbet eandthevil perarguest
thegeneral
weenthevil
lagerandth
andexcepti
lager ' srep
evillageca
onalrelati
resentativ
dre, thispa
hat, theeff iciencyoft hesystemof villager
eabilityof
thereprese
ntative;0n
lybytheins
titutionof
system, whi
chprovides
withahighe
rprofittha
nthecostfo
ithevillag
erandthevi
llagecadre
,canthesys
temofvilla
ger ' srepre
sentativem
eetinggain
aheaIthful
developmen
tandahighe
fficiency.
Keywords:V
illager ' sR
epresentat iveMeeting ;Village' s Governance ;System 一、引论1998年修定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较试行 法的一个重要不同是增补了第21条:“人数较多或居住分 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 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 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 人。”据民政部参与修定《村组法》的有关人员讲,增补村 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内容是新《村组法》重要改进之一,可 见实践部门认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对于村民自治是十分重 要的。在学术界,徐勇认为,“相对村民而言,村民代表一 般素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在农民的政治、文化素质普 通较低的背景下,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自治中的实际影响 和作用较大。” [1 ]张静将村民自治划分为代表性自治和权 威性自治两种类型。她认为在当前农村存在行政“吸纳” 政治的情况下,形成了乡村干部事实上的利益网络,而
“如果选出来的乡村权威仍然依据原有的方式治理乡村,
选举就只是增加了新权威的合法性,但并没有促进选举之 后基层政权和村民权利关系的制度性改变,它产生的是权 威性'自治'”。权威性自治和乡村干部网络互为联系,阻 挡了来自村民及国家两方面对基层干部配置的参与。它排 斥了社会力量的制衡权利,使选举后的乡村治理问题仍然 局限在少数人参与并控制的范围内。张静因此认为,村民 自治仅仅选举是没有用处的,必须由权威性自治向代表性 自治转化,不仅在村委会选举阶段,而且在整个村民自治 的过程中,赋予村民代表会议足够的权利并将这种权利制 度化[2]。郎友兴和何包钢也认为,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村 民代表会议的实际影响力与作用比村民会议大,这不仅是 因为村民代表在村中具有高的威望和素质,而且他们更易 具有荣誉感、成就感和责任感[引。的确,村民代表会议制 度对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十分重要,它往往成为村务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核心部分。正因为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如此重要,具体考察村民代表和村民的 关系及村民代表与村干部的关系,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中,笔者希望以农村调查中发现的一些关于村民代表 的片段,来讨论村民代表这一中心词及其组成的村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