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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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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一).doc

上传人:阿哈哈哈吧哈哈哈 2021/9/10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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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如下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明确管理权限
全县的干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实行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分类管理、层层负责的逐级分工管理体制,明确权限,强化责任,提高效率,不断提升我县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县委直接管理的干部
县委除协助管理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外,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属于县委管理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综合汇总,提请县委审批。
2、县委委托县直部、办、委、局(管委会、社、公司)、群团组织党组织管理的干部
(1)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
县直一级单位政工(人事)科科长或承担干部管理职责的科(室)科长(主任)。
(2)县委委托县委宣传部管理的干部:
县直宣传系统正科级单位的中层正职(除已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外,下同);
县直宣传系统副科级单位的党政副职;
县直宣传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党政正职。
(3)县委委托县委政法委管理的干部:
县直政法系统各院、局的中层正职;
县直政法系统副科级单位的党政副职;
县直政法系统各院、局所属单位党政正职。
(4)县委委托县委统战部管理的干部:
县委统战部管理本系统科级单位的中层正职,协助县委管理非中共党员干部。
(5)县委委托县直部门管理的干部:
县直各部、办、委、局(管委会、社、公司)、群团组织党组织管理本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其他干部职工。
县直各部、办、委、局(管委会、社、公司)、群团组织机关中层干部正式任职前,应向组织人事部门任前备案。
3、镇、场党委管理本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其他干部职工。
4、实行双重管理部门干部管理职责的划分
实行垂直管理的县直部门,县委协助其主管部门做好干部的管理工作,主要是提出领导班子调整任用建议,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和轮训,审批党组织设置,做好党员管理等工作。其主管部门在调整配备领导班子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征求县委意见。实行双重管理的镇(场)直属部门,以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行政职务由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为主管理,地方党委协管;党内职务由地方党委为主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协管。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的镇(场)直属部门,党政职务均以地方党委为主管理,县直有关部门党组织协管。主管一方在任免调整干部职务之前,应以书面的形式征得协管一方的意见。对意见不一致的任免调整,要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二、严格编制职数管理,规范调配程序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突破有关规定自行提高干部的职级和机构规格,不得自设新的干部职务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一经确定,不得自行增加或变相扩大,严禁超编进人。要规范新进人员管理,在编制限额内,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