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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
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他资金。
二、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9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高于300%的则以300%为基数缴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按每月3元缴纳。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每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如何划入个人帐户的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其标准为: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 %划入个人帐户;
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 1 %划入个人帐户;
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 2 %划入个人帐户;
%划入个人帐户;
%划入个人账户。
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与个人帐户的划转图解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划入个人帐户
在职
9%
+
1%
2%
+
3元
35岁以下

35-45岁
1%
45岁以上
2%
退休
每人每月3元
70岁以下

70岁以上

四、门诊急诊就医须知
就医须知
1、门、急诊要在本人选定的医院就医,也可到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注意:每年评选一次,2004年A类医院为人民医院、宣武医院、北医三院、北大医院、积水潭医院、协和医院、同仁医院、友谊医院、健宫医院、房山医院、广安门医院)就医;
急诊也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
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盖急诊章;
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
与医院用现金结算医疗费用;
到定点药店购药时,须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外购章”;
急诊收据要有急诊章;
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药妥善保存,不要丢失。
报销标准
1、在职人员
3
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2、退休人员
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最高